白兰氏鸡精的生产企业为缅甸白兰氏公司,该产品在国内曾被广泛销售,但在2013年被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禁止,并下发通告,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这个决定的原因是白兰氏鸡精中含有一种叫做克星葡萄球菌素的抗生素类物质。克星葡萄球菌素是一种除药物外的化学物质,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定影响。长期大量食用可能会造成细菌耐药,使得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抗生素失效,进而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任何食品中不得含有刻意添加的药物成分。
此外,白兰氏公司的生产工艺和工厂环境也存在问题,如检测不足、原材料不合格、卫生问题等,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健康。
总体来说,禁止销售白兰氏鸡精是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这也提示我们,对于食品的选购应该谨慎,选择有合格标准的正规产品,不要轻易购买不知名品牌或质量可疑的食品,保障自己的健康安全。